黎智英國安案開審 辯方質疑法庭司法管轄權
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週一審訊,黎智英早上身穿灰色西裝出庭,由懲教人員押往被告欄時,向旁聽席的人點頭揮手。 警方在法院外高度戒備,派出裝甲車以及大批穿著防彈衣的反恐特勤隊駐守。市民表示,擔心再有「排隊黨」霸占法庭的旁聽席,在寒風中提早12小時到法院外通宵輪候旁聽席籌號,讓黎智英出庭的時候看到有市民到場支持他。 英國、美國、加拿大、歐盟、澳洲及紐西蘭等駐港總領事館或機構都派遣代表到庭旁聽。 法官在庭上指出,有媒體報導法庭拒絕黎智英一方申請讓海外證人以視訊作供,但事實是,法庭在指定期限內,並未接獲有關申請。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也確認,辯方從未遞交有關申請。 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黎智英星期一早上由囚車押解到法院應訊,他被帶到犯人欄的時候,身型明顯消瘦,但精神不錯,坐在兩名懲教人員中間,不時望向公眾席向親友輕輕揮手。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開庭時,首先就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」的檢控時限提出爭議陳詞。彭耀鴻表示,根據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第11條,煽動罪行的檢控只可於犯罪後6個月內開始進行,而本案控罪中所提到的首篇煽動刊物,於2019年4月1日發布,最後一篇於2021年6月24日發布,因此檢控期限為2019年10月1日。 彭耀鴻表示,如果法庭不接納上述情況,控罪以開始串謀當日起計算檢控時限,亦應由串謀最後一日起計算,即是2021年12月24日。而黎智英在2021年12月28日被控“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”,即是已經超過檢控期限4日,他認為法庭沒有司法權處理這一項煽動控罪。 彭耀鴻強調,檢控期限(time bar)的爭議與法庭是否有管轄權審理相關,他認為如果超出檢控期限,法庭沒有司法管轄權處理。尤其本案涉及基本個人權利以及新聞自由,法庭應該更寬鬆詮釋法例,對控方更嚴格。案件星期二(12月19日)續審。 現年76歲的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,與已經停運接近兩年半的《蘋果日報》3間相關公司,被控《港區國安法》下“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”等罪名,案件原定去年12月1日在高等法院正式開審,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、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,不設陪審團。

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週一審訊,黎智英早上身穿灰色西裝出庭,由懲教人員押往被告欄時,向旁聽席的人點頭揮手。
警方在法院外高度戒備,派出裝甲車以及大批穿著防彈衣的反恐特勤隊駐守。市民表示,擔心再有「排隊黨」霸占法庭的旁聽席,在寒風中提早12小時到法院外通宵輪候旁聽席籌號,讓黎智英出庭的時候看到有市民到場支持他。
英國、美國、加拿大、歐盟、澳洲及紐西蘭等駐港總領事館或機構都派遣代表到庭旁聽。
法官在庭上指出,有媒體報導法庭拒絕黎智英一方申請讓海外證人以視訊作供,但事實是,法庭在指定期限內,並未接獲有關申請。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也確認,辯方從未遞交有關申請。
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黎智英星期一早上由囚車押解到法院應訊,他被帶到犯人欄的時候,身型明顯消瘦,但精神不錯,坐在兩名懲教人員中間,不時望向公眾席向親友輕輕揮手。
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開庭時,首先就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」的檢控時限提出爭議陳詞。彭耀鴻表示,根據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第11條,煽動罪行的檢控只可於犯罪後6個月內開始進行,而本案控罪中所提到的首篇煽動刊物,於2019年4月1日發布,最後一篇於2021年6月24日發布,因此檢控期限為2019年10月1日。
彭耀鴻表示,如果法庭不接納上述情況,控罪以開始串謀當日起計算檢控時限,亦應由串謀最後一日起計算,即是2021年12月24日。而黎智英在2021年12月28日被控“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”,即是已經超過檢控期限4日,他認為法庭沒有司法權處理這一項煽動控罪。
彭耀鴻強調,檢控期限(time bar)的爭議與法庭是否有管轄權審理相關,他認為如果超出檢控期限,法庭沒有司法管轄權處理。尤其本案涉及基本個人權利以及新聞自由,法庭應該更寬鬆詮釋法例,對控方更嚴格。案件星期二(12月19日)續審。
現年76歲的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,與已經停運接近兩年半的《蘋果日報》3間相關公司,被控《港區國安法》下“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”等罪名,案件原定去年12月1日在高等法院正式開審,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、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,不設陪審團。

